第14届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注册满两年的商标即可申请。
根据市政府新颁布实施的《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对于原来要求认定的商标注册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满三年修改为两年。
市工商局表示,凡符合条件,商标注册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并在温州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11年5月31日前到辖区工商部门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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