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社发〔2013〕242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区企业2013年度部分职位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原劳动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和制订方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我局对温州市区(含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377户企业21694名在岗职工2012年度工资水平情况进行了调查、汇总和分析,并结合劳动力市场现行价格,经论证和必要调整后,确定了市区企业2013年度342个职位全日制就业人员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分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工资指导价位、分隶属关系工资指导价位、分学历工资指导价位、不同学历初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指导价位及初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以及餐饮饭店和美容美发两个行业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公布,供企业在确定不同岗位(工种)的工资水平时参考。
本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附件:1.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2.餐饮饭店业、美容美发业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3.分隶属关系工资指导价位
4.分登记注册类型工资指导价位
5.分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
6.分学历工资指导价位
7.不同学历初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指导价位
8.初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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